【广州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为您提供广州最专业刑事辩护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826191022】 在男女结婚的时候经常听说彩礼、嫁妆、结婚钻戒等等,其中彩礼是男方给付给女方的,而嫁妆则是女方从娘家带到男方家的财产,结婚钻戒一般是男方买来送给女方佩戴所用。对彩礼、嫁妆、结婚钻戒的性质,有的人认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有的却主张是个人财产。那么,上述这几项与结婚有关的财物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一、彩礼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二、嫁妆 《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三、结婚钻戒 虽然钻戒是在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个人使用,应当认定为专用的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退一步说,即使不认定钻戒为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给钻戒的行为也应视为单独赠予,该赠予合法有效。所以钻戒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视为个人财产。
【广州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为您提供广州最专业刑事辩护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826191022】
上一篇文章: 广州刑事律师何焕明:刑事拘留的相关内容及程序下一篇文章: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遗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