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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11
  性病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染,通过性行为传播的疾病。性病的传播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摧残人体健康,而且危及子孙后代,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一些不法分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置他人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引起严重性病的大量传播,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威胁,社会危害严重。为了制止和打击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力地查禁卖淫、嫖娼活动,减少和防止性病的传播,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规定为犯罪是完全必要的。如果清楚地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会造成性病被传播的后果,而放任或希望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的,就构成了故意传播性病的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而构成犯罪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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