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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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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来说,在被抓之后,都会想着能不能保释出来。实际上,我国类似于保释的制度是取保候审,也就是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有保证人或者交了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的前提下,并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够随传随到的,可以不被关押。
       一、符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申请程序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公安、司法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的,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三、保证人和保证金
       保证人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金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这里交纳的保证金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保证金数额最低为1000元。具体保证金额的多少由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涉嫌犯罪的数额、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及认罪、悔罪表现等确定。
       这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至于选择哪种保证方式,由作出取保候审的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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