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夺劫人钱财 湖南安乡两青年获刑三年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1-07 |
看到电视新闻中关于飞车抢夺的报道后,男子现学现用,邀集好友共同作案,屡试不爽。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戴某、周某均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某日电视上播放法制节目,一段飞车抢夺视频映入眼帘,戴某立马感觉“手艺”简单易学好操作。随即邀请被告人周某商量用新学“手艺”抢夺财物,周某欣然同意。分工明确后,两人开始行动。2014年6月到8月期间,两人在安乡县深柳镇共同作案达8次,均为戴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载周某从毫无防备的被害人身边快速驶过,由周某顺势抢包,抢夺财物价值25000余元,所抢现金被两人平分,直至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机动车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鉴于二被告人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文章: 债务纠纷协商不成 驾车互相追砍分获徒刑下一篇文章: 北京公安一副队长收钱帮卖淫会所逃避检查被判刑
|
|
|
|
何焕明 律师 |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
手 机1: |
13928773272 |
电 话: |
020-38399366 |
E-mail: |
1435630199@qq.com |
Q Q: |
1435630199 |
地 址: |
广州天河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404室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