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遭准继父强奸 愚昧母亲竟为罪犯求情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04 |
今年14岁的丹丹(化名)从6岁起就被外出打工的妈妈安排在准继父家生活,却遭这位准继父多次强奸。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张明(化名)有期徒刑9年。可就在罪犯被绳之以法后,丹丹的母亲却多次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判张明无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派出所里的“举报信”
2014年6月14日,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派出所里出现了两个小女孩,手里握着一张纸条声称要找警察叔叔。民警将两个孩子接到办公室,一进门,她们始终低着头不肯说话,在民警的耐心开导和询问下,才得知她们一个叫丹丹,另一个是她的同学小琼(化名)。最终,丹丹将手中的纸条交给了民警:“每个周末放学回家,张叔叔都欺负我,请警察叔叔帮帮我!”
单身母亲外出打工 将女儿托付男友“照顾”
原来,丹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2006年母亲李林(化名)在贵州打工时认识了家住重庆市长寿区的张明,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李林便带着分别只有10岁和6岁的二个女儿一起回到了长寿与张明一起生活。没过多久,李林外出打工,两个女儿便托付给男友张明照顾,李林则每月寄来女儿的生活费。
今年年初,丹丹的姐姐已满十八岁,也外出打工了,家里只留下了年仅14岁的丹丹和张明一起生活。
罪恶之手屡次伸向未成年少女
上初中后的丹丹开始住校,每周会回到张明家中索要零用钱。据丹丹回忆,张明第一次将魔爪伸向她是今年3月份一个周末的晚上,自己在睡梦中感觉有人向自己靠近,睁开眼睛没想到“叔叔”压在自己的身上,她奋力反抗却因为“叔叔”的淫威不敢大声呼救,禽兽一般的张明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得逞了。年幼的丹丹不敢声张,心里有十分害怕,每次回家受到侵害后便在自己的日记本中写下这样一句话“今天发生了不开心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4年5月底的一个周末,丹丹和同学小琼在张明家中玩到天黑,小琼便在张家留宿,兽性大发的张明闯进两个女孩的卧室,居然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丹丹的同学小琼,他在未满12岁的小琼身上一番摸索之后发现其尚未发育,迷信与之发生性关系对其打牌不利,遂放弃了对小琼实施奸淫。转向睡在一旁的丹丹,发泄了自己的兽欲。
法律严惩禽兽准继父 愚昧母亲请求宽恕
不堪忍受侵害的丹丹在小琼的鼓励下终于走进派出所报了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明在明知丹丹系幼女的情况下,违背其志愿,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恶劣,强奸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张明有期徒刑9年。
可想不到的是,在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接到了受害人丹丹母亲打来的电话,这个愚昧无知的女人向法官提出了荒谬的要求,要求改判张明无罪,将其释放,否则自己的女儿将无家可归。
这位母亲的行为,让人在同情受害女孩的同时,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这位毫无责任心的母亲,不但未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承担起生活上的照顾义务和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义务,反而在女儿惨遭蹂躏后因觉得从此女儿生活无依而为罪犯求情,究竟是可怜还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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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焕明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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