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陈自喜) 因为打的结账时与司机发生纠纷,在司机报警后,95后学生王洋(化名)头脑发热,竟然拳击出警民警,造成民警面部受伤严重,从而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近日,该案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洋因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不满20岁的95后学生王洋可谓是一个“问题少年”,遇事不冷静处理,惹了不少麻烦,曾因为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去年12月份,王洋打车出门办事,在下车的时候因为几元钱与的士司机发生纠纷,拒绝下车。无奈,的士司机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指派李伟(化名)等三名民警迅速赶至现场。见王洋不下车,李伟他们上前劝说。没想到王洋不但不听劝说,反而肆意辱骂李伟并用拳头痛击李伟的面部,造成李伟面部受伤较为严重,眼镜损坏。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伟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洋到庭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王洋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王洋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王洋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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