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热点聚焦 > 文章正文
退换问题手机起纠纷 顺手“抵扣”变盗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5

中国法院网讯 (余琰 彭峰) 拿着从手机店里顺来的手机用了一个多月以后,丁慧(化名)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直到此时,她还是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是店家的错,我只是拿了个手机抵扣坏手机。”但触犯法律就要受到制裁。8月21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年仅二十多岁的丁慧是湖南省平江县人,家住农村的她一直在县城务工。今年3月份,她在县城一家手机专卖店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但新鲜劲还没过,她就发现手机经常出现质量问题。4月1日,丁慧带着手机去到专卖店,要求值班店员予以退换,但这一要求却遭到店员的拒绝。正当她为此愤怒不已的时候,却发现店员在接待其他顾客时,将一台新款的某型号手机忘在柜台上,丁慧立即顺手牵羊将被店员遗忘的手机拿走。在她看来,这台被她拿来的手机就是她和手机店事实上“相抵”了。

  5月6日,丁慧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她盗走的手机价值2590元。案发后,丁慧将手机款付给了失窃的手机专卖店。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丁慧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中丁慧为化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何焕明 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手 机1: 13928773272
    电 话: 020-38399366
    E-mail: 1435630199@qq.com
    Q Q: 1435630199
    地 址: 广州天河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404室
    关于我们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1-2017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404室
    执业机构: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928773272 站长:何焕明律师 QQ:1435630199 E-mail:1435630199@qq.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