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热点聚焦 > 文章正文
茂名男持刀抢劫东莞珠宝店,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量刑分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5-03

茂名男持刀抢劫东莞珠宝店,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量刑分析

东莞时报讯 (记者 吴韶峰 通讯员 东公宣) 早上持刀抢劫珠宝店,下午抢劫路人,来自广东电白的王某强,当天还是栽在东莞警方手里。

51早上8时许,一名男子在寮步塘边管理区某珠宝店实施盗窃,盗窃过程中被刚来上班的店员发现。该男子持刀威胁店员,并用现场木凳及随身所带菜刀将柜台玻璃砸碎,抢去价值3万多元的金器首饰后迅速逃离现场。

接报后,市公安局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布控。6小时后,犯罪嫌疑人在万江新和辖区落网。

据东莞警方通报,当天下午1425分许,万江新和派出所一组巡防警力在港口大道巡查时,发现前方一名男子正持刀抢劫路边一名群众,于是迅速上前抓捕,在群众的协助将该名嫌疑男子抓获,缴获被抢走的挂包(内有100元现金及1部手机),并从其身上搜出7枚白金钻戒。

经审查,该名嫌疑男子叫王某(男,20岁,广东电白人,无业),正是当天上午持刀抢劫寮步某珠宝店的在逃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强对两起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茂名男持刀抢劫东莞珠宝店,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

依据《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本站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认为,本案的报导看,王某早上是在盗窃的过程中被发现,进而持刀威胁店员,因此,是典型的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情形,抢劫金额为3万元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符合上述情形,王某刑期在十年以上;

王某于当天下午再次抢劫路人,综合量刑规范,王某宣告刑应在13年左右,大家可以关注本案王某的判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何焕明 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手 机1: 13928773272
    电 话: 020-38399366
    E-mail: 1435630199@qq.com
    Q Q: 1435630199
    地 址: 广州天河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404室
    关于我们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1-2017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404室
    执业机构: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928773272 站长:何焕明律师 QQ:1435630199 E-mail:1435630199@qq.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