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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找律师没有用”评派出所副所长"吃完原告吃被告"被查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4-06

    对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家属,可能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办案民警说“这案件找律师没什么用”。笔者就遇见过多次 嫌疑人家属讲这样的话,有位女士主甚至在夜间2点多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尽劝说女士主别为大自己(女士主)十几岁的丈夫请律师了。原来有这样“吃完原告吃被告”的败类所长,甚至还想吃女人的。

新华网合肥4月6日电(记者徐海涛)经办一起故意伤害案,安徽蚌埠一名派出所副所长却利用职权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吃请与贿赂,使欠钱不还、群殴债主的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等人逃脱刑罚。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将其批捕。

    去年2月,蚌埠居民方某找该市一建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马某追要欠款,钱没要到,却遭到马某和其几个朋友的殴打,致使方某左眼眼眶内侧壁骨折。接到报案后,马某等4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立案侦查,但经办的辖区派出所副所长郑某却利用职权多次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使本不复杂的案件脱离了法制轨道。

    首先是为了求得案件尽快得到处理和做法医鉴定,受害人方某分两次送给郑某现金1.5万元。其后,为得到从轻处理,被告马某也宴请郑某,并分别送给其现金2万元、苹果iPad平板电脑1部等财物。

    受贿后,郑某故意为被告开脱罪责,在马某没有承认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使其被取保候审。并只将4名打人者中的1人移送起诉,对马某等3人不作处理。在处理意见被上级驳回要求重新研究的情况下,郑某仍继续采取隐瞒事实的手段将案件侦查终结,使共同犯罪的马某等3人逃脱了刑罚。

    今年初,蚌埠市蚌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对郑某进行立案查处。日前,郑某以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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