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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判决有法可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5-05
   北京5月5日电 (记者 张蔚然)地沟油、瘦肉精、假牛羊肉、病死猪、有毒有害肉制品....。.针对种种严重危害人们餐桌安全的食品安全犯罪,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接连出台举措予以重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法网已显著收紧。

  “两高”3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史上最严厉”惩治,剑指长期以来为人诟病的“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解释共22条,其中超过15条规定指向食品生产销售源头犯罪。

  根据该解释,实践中存在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如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最高可判处死刑;在男性保健食品中添加“伟哥”等,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非法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蛋白粉”、“工业明胶”、“瘦肉精”及含有“瘦肉精”的饲料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惩非法生猪屠宰,私设生猪屠宰厂(场)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管渎职,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针对社会广为关注的明星代言问题食品是否担责,最高法予以正面回应: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司法机关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案。代言明星如果兼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的身份而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宣传,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

  与“两高”严密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法网同步,公安部近日宣布将继续重拳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假劣肉制品、有毒有害保健品、兽药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等犯罪,重点加大源头打击力度。

  数字显示,3个月来,公安机关已侦破各类食品犯罪案件20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76名,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1721个。其中,集中侦破各类注水肉、假牛羊肉、病死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犯罪大要案件3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4名,现场查扣各类假劣肉制品2万余吨。

  分析指,由于食品安全领域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加之犯罪成本低,地沟油、瘦肉精、病死猪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极易反弹。除了构建严密完善的食品安全法网,更需要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持之以恒严格执法,让“重拳”和“重点”真正落到实处,保卫餐桌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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