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我们都习惯依赖网络,甚至在借款也是通过网络,特别是亲朋好友之间,只有网络的聊天记录却没有实质的借条。那么在遇到对方不愿还款时,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去起诉呢?难不成只能花钱买教训?当然不,广州讨债小编认为网络聊天记录还是有成为证据的可能的。
一、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 对所留取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彼此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由于微信账号可以通过手机号码非实名注册,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必须要有明确体现。对于吴先生来讲,在微信语音中必须要有胡某选购装修材料的名称、单价、金额、承诺付款的时间等具体内容;
二、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 要注意保存原始记录。微信是依附特定手机终端的软件,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聊天记录非常容易灭失,故必须善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并保持“原汁原味”,不要经过任何方式的剪接、修改等处理,即使将微信语音拷贝到光盘或者u盘中,也不要将原始录音删掉,以便在对方拒不认可时,可以通过查询原始记录来印证;
三、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由于微信语音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证据有时并不充分,故收集、提供其他证据予以印证非常重要。
因此,如果只是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而有银行转账凭证、手机银行转账记录、出借人催收借款的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予以佐证,那么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与这些证据一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事实的存在,网络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具有证据效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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