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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讨债技巧,广州律师讨债的优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6

一、了解逃债者的逃债方式,只是追债的第一步。

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不得已的选择,最好能够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做好防范工作,是企业追债的最高目标。企业在发生业务联系时,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这是业务开展的基础。了解对方企业资信,要先调查对方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这是了解对方企业资信的必备工作。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二、防范逃债,查工商登记资料是基础,实地考察则是关键。

实地考察对于生产型企业是一种特别有效的办法,但有些地方官商勾结非常严重,通常的风险防范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本人曾代理过这样的案例,一外商与某地政府合作开设一大型设备生产厂,利用当地政府合作批出的地块建厂房,工程款是施工队垫资的。建好后用厂房融资租用设备,向我当事人招揽业务,向其供货,像这样的小供应商就有100多家,付款方式都是月结后60天付款。在供应了几十万元的货后,对方只支付了几万元,后面根本就不付款。起诉后,法院判决该设备生产厂支付欠款,对方却已无财产可以执行。设备和厂房均被抵押,施工队和供应商天天找他们要钱,当地政府要我们找外商,而外商早已拍拍屁股跑掉了。当我们要求法院判对方破产清算时,法院却迟迟不予立案。我们知道法院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压力。面对这样官商勾结的逃债,通常的防范措施无济于事。所以,当企业了解到对方有政府背景时,应更加具体地了解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要小心从事。

三、调查完企业资信,正式开展业务,下一步就是怎样签订合同了。

有一些企业不重视合同,认为出事找人解决就可以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制建设不完善,确实存在着有时“找人”比合同管用的现象,但“找人”也要付出成本,如果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做出对企业有利的约定,可能比“找人”的成本更低,而且更起作用。

广州律师讨债有何优势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者,对法律法规十分精通,在诉讼和仲裁等法务实践方面也具有丰富的经验,在帮助委托人讨债中能起到巨大的作用,而且聘请律师独立进行合法讨债有利于企业领导人节省精力去应付企业经营问题,不必过于担心讨债问题。

在讨债过程中,律师可以独立进行债务的资金状况调查;可以通过采取法律方式中断诉讼时效,防止丧失胜诉权;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诉讼前或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可以利用自己的实践经验事先打通执行关节,动用自己的关系网络查询对方的资产状况,克服执行中的执行难问题。总之,律师虽有优有劣,但如果委托人聘请到一个十分精通和熟悉讨债业务以及具有强大的关系网络的律师,将对合法讨债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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