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热点聚焦 > 文章正文
男子谎称名校研究生诈骗近40万元 获刑7年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16

他谎称是研究生毕业诈骗近40万

  自称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工作,以帮炒黄金白银、私募投资为由诈骗

  海南一男子陈某胜谎称自己是厦门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工作,以帮助他人炒黄金白银、私募投资为由,先后骗取他人近40万元。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胜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13年3月份,陈某胜(现年26岁,海口人)通过QQ聊天软件认识刘某玮后,谎称其是厦门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工作。2013年6月7日至2014年4月2日,陈某胜以家里有事、帮助刘某玮炒黄金白银、私募投资等为由,骗取刘某玮15次往其两张银行卡汇款共计394900元。期间,陈某胜退还刘某玮20000元。2014年9月28日,陈某胜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74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遂依法作以上判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何焕明 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手 机1: 13928773272
    电 话: 020-38399366
    E-mail: 1435630199@qq.com
    Q Q: 1435630199
    地 址: 广州天河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404室
    关于我们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1-2017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404室
    执业机构: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928773272 站长:何焕明律师 QQ:1435630199 E-mail:1435630199@qq.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