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集中宣判销售“广联达”软件密钥系列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4-20 |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为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和净化首都文化市场环境,保障首都良好市场秩序,4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近期审理的郑吉勇侵犯著作权等5案6人销售“广联达”软件密钥系列案进行了集中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
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间,被告人郑吉勇通过“资料软件”(旺旺号“郑老板的店铺”)及用户名为“meihua1166”、“syxn518”、“万达科技958”、“万达商行888”等五家淘宝网店出售加密锁,并附赠从著作权软件官方网站免费下载的软件等方式,变相销售广联达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建筑工程计价、土建算量等软件(下文简称“广联达软件”),销售金额共计220余万元。经鉴定,郑吉勇所销售的加密锁利用其加密程序修改了广联达软件的加密程序,能解除广联达软件的加密功能,从而实现对广联达软件破解使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吉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最后,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被告人郑吉勇有期徒刑5年,罚金120万元。
此次集中宣判,有力地打击了这种新型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特别是在电子商务日益发达,网络购物逐渐成为公众主要消费方式的时代背景下,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特别是知名电商网店销售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犯罪行为,更能发挥法律在网络空间中的规范作用,净化网络市场风气和环境,震慑了潜在的不法商贩,收到了良好的警示和宣传效果。
【法官释法】
经鉴定,该系列案件中被告人所销售的加密锁,是利用其加密程序修改了广联达软件的加密程序,能解除广联达软件的加密功能,从而实现对广联达软件破解使用。实际是避开广联达正版软件的正规销售渠道管控和授权,避开著作权人的授权和许可,非法销售广联达软件,使购买者不用购买正版密钥,而只要花费极低价格就可以正常使用著作权人花费巨资研发的计算机软件,属于变相销售他人软件作品行为,窃取了他人的知识智力成果,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符合刑法上规定的以“发行”方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犯罪构成,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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