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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拼装车 超车撞死他人获徒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1-09
中国法院网讯 (刘国清)  “安全行车,文明礼让”,这句用以提醒司机朋友的用语,说起来容易,要一些人做起来还真难。近日,家住江西省德兴市绕二镇的胡松良就因为超车撞死他人,被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2014年9月25日清晨5时许,胡松良无证驾驶无牌拼装变形拖拉机(俗称“爬山虎”车),由德兴市绕二镇驶往万村乡装运毛竹。在行驶过程中,胡松良为给同行的程某某驾驶的“爬山虎”车照明,紧跟其车后,当行至德兴市204省道8KM+450M(张村衣目了然制衣厂附近)路段时,为超越停靠在前方道路右侧的货车,胡松良驾车行驶到左侧车道,与相对方向驶来的江某某所骑的“凌肯”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江某某连人带车翻下公路并当场死亡。事发后,被告人胡松良下车查看了下情况,然后驾车逃离现场。

  经法院审理,胡松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拼装变形拖拉机且未靠右行驶,未确保行车安全,造成致一人死亡,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胡松良亲属与死者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损失。被害人亲属也出具了对被告人的谅解书。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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