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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行贿征地办人员17万 拆迁户村民成被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9

  中国法院网讯 (彭美英)  12月23日上午9时,被告人吴某湘涉嫌行贿一案在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类涉及征地拆迁系列职务犯罪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天,北海电视台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被告人吴某湘所有的房屋被列入高压线路建设征用范围,为获取超出标准的补偿费用,被告人吴某湘与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的两名工作人员陈某伟、孙某国(另案处理)串通,由该工作人员在自己的补偿费中加大数额,并承诺给予陈、孙17万元好处费。随后,两名工作人员利用其二人分别作为征地补偿费具体发放的经办人以及复核人的工作便利,将吴某湘的房屋以五人名义制表审批进行补偿,使被告人吴某湘获得高额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共1417225.9元。被告人获得该款后,将其中17万元送给陈、孙作好处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17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九条,应该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吴某湘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据悉,截止目前,今年该院受理10起涉征地拆迁职务犯罪案,已作出一审有罪判决6件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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