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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原政协委员王逸环故意杀人案二审开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9

1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柳州市柳南区原政协委员王逸环故意杀人一案,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等共110多人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本案被告人王逸环、被害人叶建纯都是柳州市知名企业家,被告人王逸环被捕前系柳州市柳南区第八届政协委员,被害人叶建纯遇害前系柳南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逸环及其妻子王珊霞与被害人叶建纯均是在柳州市经商的浙江省乐清市同乡。2013年7月,王珊霞与叶建纯因经商问题产生矛盾。同年8月6日上午,叶建纯通过柳州某家居博览中心总经理樊文景约请王逸环到该中心七楼樊文景的办公室商谈。17时许,叶建纯、王逸环相继到樊文景的办公室。经短暂争执后,王逸环从挎包里拿出尖刀,樊文景等人上前劝阻未果被迫退出办公室。王逸环将门关上后,在办公室内持刀朝叶建纯的头部、胸腹部、背部等部位连续捅刺多刀。闻讯赶来的某家居董事长郑胜义与保安踢门进入办公室内阻止王逸环,叶建纯趁机跑出办公室,但因伤势过重摔倒在走廊拐角处。王逸环又追出办公室,不顾劝阻,再次持刀捅叶建纯的背部、颈部,致叶建纯当场死亡。之后,王逸环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但未接通,王逸环留在作案现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在现场将王逸环当场抓获。经鉴定,叶建纯系被单刃锐器刺创致左肾动脉离断造成失血性休克并致肾脏破裂死亡。

  今年8月26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逸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8810元。王逸环不服,上诉至广西高院。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王逸环、辩护人、检察员对一审判决书确认的书证、部分证人证言等进行了质证;围绕被害人叶建纯在本案中是否存在过错、被告人王逸环是否存在自首情节等问题,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王逸环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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