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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泄私愤向水井投毒 起悔意报警判缓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5

中国法院网讯 (周勤 景辉)  河南省南召县一村民酒后脚踢新修井垛,引起修井村民的吵闹撕扯和警告,结果心里有气的被告人将农药倒入该居民饮用水井中,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任某某主动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任某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6月16日晚,任某某酒后与同村正在修井的村民发生口角后气愤难消,遂跑回家将半瓶乙草胺农药在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倒入该饮水井,并当场宣称自己往井中投了农药,后任某某即打电话报警投案。案发后,任某某的父亲立即组织邻居将井水抽干过滤。

  法院审理后认为,任某某与人发生口角后为泄私愤,在村庄公共饮水井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但其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任某某主动投案,获得村民谅解,社区矫正机构也认为可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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