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热点聚焦 > 文章正文
河北冀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犯受贿罪等被判12年徒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7

记者16日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北省冀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利国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4月,被告人张利国利用担任冀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和冀州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65万元。其中,冀州市一位中学副校长因被举报有贪污行为受纪委调查,为平息此事,这位副校长送给张利国6000元,在张利国调任教体局长后,为争取照顾,这位副校长又分4次送给张利国购物卡、现金合计6000元。

  法院还查明,2014年3月,张利国为儿子在北京购买住房一套,张利国的妻子通过别人的银行卡办理了275万元购房款。结合张利国家庭的其余财产和收入,这一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张利国仅能对其中的200万元说明来源,75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利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财产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张利国有期徒刑12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7.65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何焕明 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手 机1: 13928773272
    电 话: 020-38399366
    E-mail: 1435630199@qq.com
    Q Q: 1435630199
    地 址: 广州天河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404室
    关于我们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1-2017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404室
    执业机构: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928773272 站长:何焕明律师 QQ:1435630199 E-mail:1435630199@qq.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