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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专家四处“义诊” 保健品冒充药品销售获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5

中国法院网讯 (刘继雁 郭金生)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冒充医学专家和医学院学生,通过开展“义诊”活动,将保健品冒充药品销售实施诈骗的案件。袁某等18人被二审判处10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专家、学生突降重庆

  2013年4月,来自安徽、湖南、云南等地的袁某、李某、和某等10余人来到重庆,一行人中,除李某、张某年龄稍大外,其余人员均为80、90后,学历多为初中、高中。按计划,他们将由袁某负责安排,李某、张某冒充北京或上海医学专家,部分人员冒充医学院学生,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将保健品作为药品,高价销售给老年人。

  免费“体检”、“义诊”骗信任

  抵渝后,袁某等人来到涪陵、武隆等区县,冒充上海、北京医学专家或医学院学生,虚构“中华医药学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组织实施慢性疾病普查、“心脑康复工程”等事实,以免费测血压等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组织老年人参加“义诊”活动,免费为老年人“体检”,并由“专家”为老年人“诊断”,成功诱骗王某等15人高价购买“溶栓通脉胶囊”、“虫草软胶囊”等保健品,作为治疗心血管等疾病的药品,非法获利10余万元。经鉴定,在被害人处提取的“溶栓通脉胶囊”、“虫草软胶囊”均不属于药品,不具有治病功效。

  犯罪团伙结构清晰、分工明确

  法院审理查明,该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袁某为主要负责人,负责采购保健品、确定销售地点、联系会场、主持讲座、雇请“专家”、“教授”等事宜;年龄较大的张某、李某冒充教授进行健康知识讲课,组织“义诊”并推荐“药品”、开具“处方”;和某负责开具收据、发放“药品”;销售小组组长负责管理、培训本组的销售员和驾驶员,并负责安排宣传、销售“药品”等事宜;销售员则冒充医学院的学生在各地宣传,织来老年人参加“义诊”,引导老年人到“专家”处“诊断”,带老年人取钱、拿“药”等;驾驶员主要负责接送老年人、运输员工等。

  法官释法:法院审理认为,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采取以“溶栓通脉胶囊”、“虫草软胶囊”等保健品冒充药品销售的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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