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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在公交车上行窃被判拘役六个月罚金三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2

上下班时间乘坐公交车的乘客多,湘潭一男子趁人多杂乱之际混在人群中行窃,屡次得手后终被便衣民警抓获。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曾某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4月2日上午8时,曾某某趁上班时间挤公交的人多,窜至湘潭市102路公交车上,采用扒窃手段,盗得被害人张某LT18i幸索爱手机一台。上午10时许,曾某某在湘潭市10路公交车上,采用扒窃的手段,盗得被害人谢某某钱包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328.5元的钱包一个。曾某某随后在潭城大厦站点处下车时,被便衣民警抓获。经湘潭市雨湖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246元。案发后,被盗财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曾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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