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热点聚焦 > 文章正文
妻子捐款寺庙招致纠纷 丈夫失手伤人致死获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7-23

信佛的妻子没有和丈夫商量便给寺庙大额捐款,为此夫妻发生口角,丈夫殴打妻子致死。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被告人唐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八年零六个月。

  一审法院查明,2013年4月17日,唐某发现家中大额存款被取走,向妻子江某追问款项去向。得知虔诚信佛的妻子将此款捐给寺庙后,为追回存款,唐某便向妻子索要捐款依据,但遭到拒绝。随后5天时间,二人多次发生口角。4月23日晚,两人再次爆发激烈争吵,唐某用木棍击打江某,致其面部、躯干部、四肢明显瘀血肿胀、皮下出血。24日早上,唐某发现江某倒在椅子上,双眼紧闭,闻讯赶到的医护人员确认江某已经死亡,遂拨打110报警。

  经法医鉴定,江某系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出血、风湿性疾病(心内膜炎、血管炎)共同作用下,继发肺动脉血栓栓塞、脂肪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法院一审认为,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负刑事责任,因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其取得了其女儿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以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何焕明 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手 机1: 13928773272
    电 话: 020-38399366
    E-mail: 1435630199@qq.com
    Q Q: 1435630199
    地 址: 广州天河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404室
    关于我们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1-2017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404室
    执业机构: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928773272 站长:何焕明律师 QQ:1435630199 E-mail:1435630199@qq.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