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酒后入室行窃时睡着 当场被抓获领刑罚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11 |
2014年6月10日下午,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入室盗窃案件,被告人孙某某酒后入室盗窃时,因为醉酒睡着在被害人家中,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虽然被告人没有得逞,但是属于入室盗窃,并且是累犯,被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14年3月13日12时许,被告人孙某某酒后跳墙进入睢县白楼乡白楼村孟某某家中,在其家屋内翻找钱财,后因醉酒躺在卧室内的床上入睡。当日15时许,孟某某回到家中,发现屋内有被人翻动的痕迹,怀疑自家被人偷了,在出门叫人抓小偷时,正遇睢县公安局白楼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此,巡逻民警遂将在孟某某家楼梯间藏匿的孙某某当场抓获。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在实施盗窃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系未遂,可视情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孙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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