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热点聚焦 > 文章正文
14岁双胞胎两月内抢劫14名中学生被判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11
  中国法院网讯 (黄蓉) 一对犯罪时刚满14周岁的双胞胎兄弟,两个月内使用残忍手段抢劫14名中学生,6月9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大、黄二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二百元和一千元。

  2013年4月,被告人黄大、黄二采用殴打、语言威胁和用玻璃割手的方式,分两次强行抢走宜州市某中学六名学生现金10元、20元不等。2013年6月,被告人黄大、黄二又以烟头烫手背、扭手、罚跪等方式,再次威胁某中学八名学生,抢走现金140元、50元不等。同年6月24日,两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大、黄二虽犯罪时刚满十四周岁,但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暴力手段当场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且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黄二在后两起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黄大较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后语:通过社会调查走访,本案二被告人在出生后不久,父母便离异,由于从小缺少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教育,导致二人性格怪异,从而染上不良恶习又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引导,最终导致二人走上犯罪道路。承办该案的法官呼吁全社会,特别是离异父母以及社会基础组织都来关注离异家庭的青少年成长问题,不要歧视他们,放任他们,要尽可能多给他们一些关心和关怀,才能让他们在社会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何焕明 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手 机1: 13928773272
    电 话: 020-38399366
    E-mail: 1435630199@qq.com
    Q Q: 1435630199
    地 址: 广州天河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404室
    关于我们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1-2017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404室
    执业机构: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928773272 站长:何焕明律师 QQ:1435630199 E-mail:1435630199@qq.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