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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通奸或不正当关系超生被双开惩罚严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4-27

资料图:阳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何昭亮

原标题:原阳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因与他人通奸超生被双开

本站律师认为对原阳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何昭亮因与他人通奸超生被双开,没有法律依据,是依据党纪处分,就此事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但有无其他犯罪行为有待进一步侦查。

南方日报讯(记者/关明辉)4月26日,记者从阳春市纪委获悉,经4月25日阳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何昭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了解,经阳春市纪委查实,原阳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何昭亮在结婚后,与李梅(化名)发生通奸行为,并导致其怀孕生育了儿子的事实,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并造成违法超计划生育的后果,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给予何昭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建议由市工商联罢免其常务副主席职务。

女子举报与副部长超生二子

据举报人李梅介绍,她与何的妻子曾是同寝高中同学,因此与何相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已婚的何昭亮就对其“纠缠不已”。对于这段经历,何给纪委的解释是“三角关系”。

李梅透露,1994年,在其与另外一名男子举办婚礼前,何在她的单位宿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次年,她早产生下2名男婴。2000年年初,李梅的丈夫发现两个孩子“一点不像自己,而与何昭亮十分相似”,于是与李梅发生矛盾,并导致双方离婚。

李梅提供的多个物证显示,2010年至2012年底,何多次向李梅或李梅儿子支付钱款,共计2万多元。李梅表示这是何提供的抚养费,但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是抚养费,系因李梅家生活困难,孩子学费不够用,所以才出钱资助。

2012年7月,李梅再次向何索要抚养费遭拒后,以其儿子和自己的名义多次向阳春市纪委举报何婚外超生一事。

此后,2012年12月5日李梅将何告上了法庭,向何索要抚养费、教育费等。2013年2月22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按有双方指纹的协议书显示,在李梅两个儿子读大学期间,何向两人每人每年支付16500元,理由是“为了帮助甲方(即李梅的2个儿子)完成学业”。

协议中还出现了“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不得反悔,甲方不得向任何机构提起诉讼”等字眼。3月5日,阳春市人民法院据此发布该案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

但李梅并不甘心,她曾私下要求何与其儿子做DNA亲子鉴定,被何拒绝。对此,何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只有先让李梅前夫做了DNA鉴定,证明两个儿子不是李梅前夫亲生的,并向社会公布后,他才可能去做亲子鉴定。何还称与李梅曾在年轻时有过恋情,但“故事十分复杂,电话里说不清”。

4月26日晚,记者在获悉何被“双开”的消息后,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梅。李梅对此表示,何被双开“是应该的”,但对“通奸”一说提出异议,“当时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的,之前家里人还打了他,不让他来,所以,虽然说不上是强奸,但也绝不是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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